首页司法类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 > 法律职业资格卷二(商法)模拟试卷16
甲国有企业、乙合伙企业拟设立一合伙企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不可以设立合伙企业 可以设立普通合伙企业,也可以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可以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不可以设立普通合伙企业 可以设立普通合伙企业,不可以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甲、乙、丙拟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为有限合伙人,下列不可以作为丙的出资的是:( ) 著作权 土地使用权 房屋租赁权 劳务
甲拟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下列人员或组织可以成为合伙人的是:( ) 宋庆龄基金会 犯贪污罪服刑完毕未满1年的李某 户籍民警赵某 某上市公司
刘某、关某和张某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刘某以劳务出资,关某以货币出资,张某以房屋出资,设立过程中下列做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合伙协议约定关某在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付出资 关某作为隐名合伙人不将姓名记载在合伙协议中 对张某的房屋作价未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而是由三人协商作价 刘某的劳务作价,由三人协商确定
合伙协议不可以排除下列法律规定的是:( ) 修改合伙协议须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在合伙企业的份额,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在合伙企业的份额,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出质,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甲、乙、丙、丁四人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甲拟将在合伙企业的份额出质以获得戊的借款。乙、丙表示同意,丁表示反对。甲对戊谎称其他三人均同意,将份额出质给戊,甲借款到期无力对戊还本付息,戊要求行使自己的质权,乙、丙、丁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戊为善意第三人,质押行为有效 乙、丙、丁三人中有两人同意.质押行为有效 可以按照甲退伙处理 质押行为无效
某合伙企业有甲、乙、丙3个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给了丁,丁并不知情。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 丁将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由于该电脑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 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甲、乙、丙3人设立了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以10万元现金出资,乙、丙各以20万元现金出资,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合伙企业成立6个月后,由于经营不善企业亏损30万元,3人决定解散合伙企业。但是对于如何分担亏损达不成协议。此时甲实际缴付10万元出资,乙实际缴付15万元,丙实际缴付5万元,对于30万元的亏损应如何分担?( ) 三人平均分担 甲、乙、丙按照1:2:2的比例分担 甲、乙、丙按照2:3:1的比例分担 以上答案都不对
张某和李某拟设立一合伙企业,张某只愿意在出资范围内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某律师给出的下列法律意见中不正确的是:( ) 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能超过50人 李某可以用劳务出资 张某和李某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如果合伙企业只有张某和李某二人,李某对合伙企业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责任
某普通合伙企业有王某、张某、李某3个合伙人.经三人同意,刘某入伙,刘某与三人约定刘某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刘某与原合伙人的约定无效 刘某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刘某对人伙后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刘某与原合伙人的约定不具有对抗效力
甲普通合伙企业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同意继续经营。合伙企业成立清算组,清算组进行了公告并声明公告后6个月内为申报债权期限,如不申报甲企业不再清偿债务。乙企业是甲企业的债权人.债权尚未到期。乙企业由于与甲企业不在同一地区.不知道甲企业解散并清算的事实。甲企业注销6年后乙企业的债权到期。乙企业主张债权时发现甲企业已注销。遂找到甲企业的合伙人张某和王某,要求二人承担清偿责任。二人拒绝承担清偿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张某和王某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注销了甲企业.对甲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乙企业在甲企业解散5年内未提出偿债要求,张某和王某对该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如甲企业解散时合伙企业尚有财产分配给张某和王某,则张某和王某在分得的财产范围内对乙企业承担责任 张某和王某对甲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李某、夏某与韩某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李某是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其擅自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收益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李某与合伙企业的交易行为是有效行为,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 李某与合伙企业的交易行为是效力待定行为,夏某与韩某有权追认 李某与合伙企业的交易行为是可撤销行为,夏某与韩某有权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李某与合伙企业的交易行为无效,应恢复原状
某有限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该合伙企业破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合伙企业不适用破产程序 如人民法院宣告合伙企业破产,经过破产还债程序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如人民法院宣告合伙企业破产,经过破产还债程序后,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人民法院宣告合伙企业破产,经过破产还债程序后,所有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某普通合伙企业共有甲、乙、丙、丁4名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甲和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下列关于甲、乙2人执行合伙事务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甲或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不得互相干涉 甲和乙一致同意,可以将合伙企业名下的房产转让 甲等4人均不得经营与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 甲等4人均不得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甲、乙、丙三人设立了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为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份额的转让作出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甲如将合伙份额转让给乙,须经丙同意 甲如将合伙份额转让给丁,须经乙丙同意 丙如将合伙份额转让给乙,应通知甲 丙如将合伙份额转让给丁,须经甲乙同意
甲、乙、丙3人设立了一普通合伙企业,乙和丙委托甲一人负责合伙事务的执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乙和丙的权利包括:( ) 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 对甲执行合伙事务提出异议 撤销对甲的委托 要求甲定期报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
下列事项中,能够导致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有哪些?( ) 王某下落不明满4年,被依法宣告死亡 张某因车祸成为植物人,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甲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陈某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缴纳出资
以下关于合伙企业财产的描述,哪些是正确的? ( ) 合伙人的出资属于合伙企业财产 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取得的利益和其他财产,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一般情况下,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财产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一律无效
甲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是8万元,并且合伙企业中有应分配未分配给甲的利润2万元。甲欠乙人民币1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乙可以采取下列何种措施?( ) 乙可以要求甲用应分配给其的2万元利润偿还部分债务 乙可以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乙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 乙可以直接变卖甲在该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张、王、李、赵4人成立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未对经营期限作出规定。后赵认为合伙企业效益不好,想自己另外开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因此希望退出合伙。则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赵才可以合法退伙?( ) 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获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赵的退伙不给合伙企业的事务造成不利影响 获得其他任意两名合伙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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