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名称: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模拟试卷23

上一题: “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对于犯罪人的处罚,既适用犯罪预备的规定,也适用犯...
下一题: 被告人杨某酒后驾车,将在路旁正常行走的李某撞成重伤并昏迷。杨某见左右无...
法条分析题

《刑法》第294条: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1)本条规定的罪名是什么?“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含义是什么? (2)甲不明真相、受骗参加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知晓真相后主动退出该组织,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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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醉酒后爬上自己驾驶的汽车,借着酒劲超速行驶导致两名骑车人死亡,王某对此结果( )。 可以负刑事责任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应当从轻处罚 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形态的理论分析,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正确的是( )。 甲为杀人而与李某商量并委托李某购买毒药,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剧毒药品。但10天后甲放弃了杀人意图,将毒药抛人河中。甲成立犯罪中止,而李某不应成立犯罪中止 乙基于杀人的意图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后仍鉴定为重伤。乙不是犯罪中止 丙对仇人王某猛砍20刀后离开现场。2小肘后,丙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丙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丁为了杀害李四而对其投毒,李四服毒后极端痛苦,于是丁将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脱险。经查明,毒物只达到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到医院,李四也不会死。丁将被害人送到医院的行为和被害人的没有死亡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所以丁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刘某一日晚10时许,从楼外的漏水铁管爬到某单位宿舍四楼,刘某推开窗户借着月光看见宿舍内只有一名女工在床上睡觉,便起奸淫之意,当其潜入室内悄悄地摸向床边时,不慎将床前的脸盆踢响,然后刘某便破门逃跑,刘某的行为是( )。 犯罪未遂 犯罪预备 犯罪中止 犯罪既遂
被告人李某,出租车司机,因受单位领导批评,为发泄不满驾车驶入闹市区冲向密集人群,当场撞死5人,撞伤20人。李某的行为构成( )。 交通肇事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 故意杀人罪
张某意图杀害李某,一日晚藏于李某院门外,从虚掩的门缝中见一黑影在移动,即认为是李某,遂举枪射击,次日方知打死的不是李某,而是李某家中的一头牲畜。张某( )。 应负故意杀人未遂的责任 因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应负过失杀人的责任 因其行为未造成李某受损害,不负刑事责任
甲、乙同乘一列火车。甲以为乙的手提包里有钱财,于是趁乙上厕所之机,拿走了乙的手提包。事实上乙的手提包内没有财物,只有一把手枪。甲的行为构成( )。 盗窃枪支罪 盗窃罪 侵占罪 抢夺枪支罪
下列关于没收财产的范围的说法,错误的是( )。 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的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所谓家属所有的财产,是指所有权明确归属犯罪分子家属的财产 所谓家属应有的财产,是指在犯罪分子家庭成员的共有财产中,应当属于家属的那一部分财产
“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对于犯罪人的处罚,既适用犯罪预备的规定,也适用犯罪中止的规定。
《刑法》第294条: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1)本条规定的罪名是什么?“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含义是什么? (2)甲不明真相、受骗参加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知晓真相后主动退出该组织,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可以不进行登记的物权类型是( )。 集体所有权 国家所有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典权
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效力表现在( )。 产生公示公信力 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生效 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此转移
甲欠乙钱8000元,甲将自己仅有的l万元钱赠给了丙,则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乙有权行使撤销权 甲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 乙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甲可以以自己生活状况严重恶化为由撤销赠与行为
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 ) 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缓刑期满后的第3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李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王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执行3年后被假释,于假释期满后的第5年又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田某犯叛逃罪被判处管制2年,管制期满后20年又犯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
根据犯罪构成理论,并结合刑法分则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甲某晚潜入胡某家中盗窃贵重物品时,被主人发现。甲夺门而逃,胡某也没有再追赶。甲就躲在胡某家墙根处的草垛里睡了一晚,第二天早上村长高某路过时,发现甲行踪诡秘,就对其盘问。甲以为高某发现了自己昨晚的盗窃行为,就对高某进行打击,致其重伤。甲构成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应数罪并罚 乙在大街上见赵某一边行走一边打手机,即起歹意,从背后用力将其手机抢走。但因用力过猛,致使赵某绊倒摔成重伤。乙同时构成抢夺罪、过失致人重伤罪,但不应数罪并罚 丙深夜人室盗窃,被主人李某发现后追赶。当丙跨上李某家院墙,正准备往外跳时,李某抓住丙的脚,试图拉住他。但丙顺势踹了李某一脚,然后逃离现场。丙构成抢劫罪 丁骑摩托车在大街上见妇女田某提着一个精致皮包在行走,即起歹意,从背后用力拉皮包带,试图将皮包抢走。田某顿时警觉,拽住皮包带不放。丁见此情景,突然对摩托车加速,并用力猛拉皮包带,田某当即被摔成重伤。丁构成抢劫罪而不构成抢夺罪
下列与犯罪故意和共犯有关的说法错误的是( )。 甲一开始不知道现住自己家的张三是罪犯而收留,但在知道其是杀人犯后仍然加以隐藏的,可以构成窝藏罪 乙为发展公司业务而正常申请贷款100万元。取得贷款不久,公司业务停滞,乙便将贷款转贷牟利,不构成高利转贷罪 丙发现李四挪用公款所取得的款项放在家中,尚未使用,就“借用”李四的公款50万元购买毒品,丙属于挪用公款罪共犯 丁(非国家工作人员)一开始并不知道丈夫田某多次受贿的事实,但在行贿人王五告知丁其有求于田某时,丁接受了王五提供的财物,丁构成受贿罪
甲某在打电话时无意中发观电话机旁县检察院的举报箱中露出一封信,随手取出。发现该信举报该县某局长乙某有受贿4万多元的犯罪事实。甲某与乙某熟识,使将举报信交给乙某。乙某当即酬谢甲某8000元现金,事后,乙某与行贿者串通,并销毁了有关罪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某构成敲诈勒索罪 甲某构成包庇罪 甲某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甲某不构成犯罪
甲为了牟取私利,故意将一包面粉说成是毒品“白粉”,将其卖给了乙,从中牟利3000元,甲的行为构成( )。 贩卖毒品罪 诈骗罪 招摇撞骗罪 属不当得利,不构成犯罪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 国有公司经理甲在一次业务交往中收受对方回扣5万元 某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经理乙多次收受客户给予的珠宝及名贵手表,价值数十万元 某国有公司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从事管理的丙,多次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某私营企业从人才市场上招聘来的经理丁,在一次交易中暗中收了对方给予的5万美元,便故意将经手的商品以较低价格出售
简述特别累犯的概念和构成条件及累犯的处罚原则。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 )。 经立法程序系统编纂的民法典 由民法专家编写的著作 最高司法机关关于民法的解释性文件 出版社出版的民法大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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