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财经类金融理财师(AFP)金融理财基础(一) > 金融理财与法律练习试卷5
王家有三兄弟甲、乙、丙,丙幼年时被送给胡某作养子,丙结婚时,胡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致使该房屋被烧毁。丙的生父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一间来,让丙夫妇及胡某居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甲与乙要收回房子,丙认为自己有权继承母亲遗产,拒不搬出。依照法律规定,死者的遗产继承人为( )。 甲、乙和他们的生父 甲、乙和丙 甲、乙、丙和他们的生父 甲和乙
下列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 )。 (1)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 (2)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3)前任配偶 (4)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1) (2) (1) (3) (4) (3) (4) (2) (4)
关于遗嘱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被继承人所立前后遗嘱内窬冲突的,后立的遗嘱均优先于前立的遗嘱 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必须由两个以上遗嘱见证人在场 公证遗嘱可以由他人代遗嘱人到公证机关办理 代位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
李某2007年12月5日疾病身亡,家人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多份遗嘱,且这些遗嘱内容是相抵触的,如果这些遗嘱均符合生效要件,应以( )遗嘱为准。 2005年1月的公证遗嘱 2007年11月的代书遗嘱 2006年5月的公证遗嘱 2007年12的录音遗嘱
甲公司委托业务员乙到某地采购电视机,乙到该地发现丙公司的VCD机畅销,就用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与丙公司签订了购买500台VCD机的合同。双方约定货到付款。货到后,甲公司拒绝付款。下列描述,错误的是( )。 乙购买VCD机的行为没有代理权 乙购买VCD机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甲公司应接受货物并向丙公司付款 若甲公司受到损失,无权向乙追偿
某机械厂收到某销售公司的订单,其中约定,如果机械厂在10天内不拒绝,就视为接受订单,销售公司将按订单要求支付货款。该机械厂未对该订单做出任何意思表示,销售公司10天后将货款打到机械厂账户上。则机械厂和销售公司之间的合同( )。 成立,因为机械厂没有表示拒绝 成立,因为销售公司已经支付了货款 不成立,因为机械厂没有做出承诺 不成立,因为机械厂尚未腹行合同
下列关于合同的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赵某与甲签订的倒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小李在乙的胁迫下与其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小张伪造某单位的签章与丙企业签订的采购协议为有效合同 小王与间歇性精神病人丁签订的合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
下列关于仲裁的说法,正确的是( )。 仲裁是民事法律关系中各个当事人,依据事先约定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并由其对争议依法做出具体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活动 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但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服裁决,可以向法院起诉 仲裁庭以合议方式审理案件时,仲裁裁决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做出裁决 仲裁机构有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权力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的期间内不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则按照法律规定,其起诉权将依法消灭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时间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一般的诉讼时效为2年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下列关于民事纠纷救济方式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 民事纠纷的解决包括避让、和解、诉讼外调解、仲裁和民事诉讼等途径 仲裁和诉讼是两种相互排斥的民事纠纷的解决方法 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采取两审终审制 按照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被告是公民的,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仍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下列关于民事责任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 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都属于合同责任的一种 侵权责任主要是指侵犯了当事人的某种绝对权(比如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所有权)后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各国关于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都经历了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三个阶段 民事责任的裁决大多以惩罚而不是以赔偿为主要目的
下列哪一项不是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 继续履行 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 赔礼道歉
张某早前与李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协议里载明若李某承担了其生养死葬义务后,可继承张某的所有遗产。李某尽了生养死葬义务,但张某死后其两个儿子也向法院申请继承张某的遗产,则法院应做的处理是( )。 由李某继承 由张某的儿子继承 李某与张某的儿子平分遗产 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970年刘某(男)与李某结婚,婚后生育了一儿一女。儿子叫刘杰,女儿叫刘梅。1995年刘杰和刘梅先后结婚,婚后各育一子,刘杰的儿子叫刘涛,刘梅的儿子叫王林。1997年刘梅因意外死亡。1999年刘某因病去世,死前留有遗嘱,将2万元的遗产留给王林。经查,刘某夫妇共同共有的财产是10万元,无其他个人财产。刘某死后,他的亲属为遗产的分割发生了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1)李某可以获得遗产一共5万元 (2)王林可以代位继承其母的遗产份额1万元 (3)刘杰可以 (1)(2)(4) (2)(3)(4) (1)(2)(3) (1)(3)(4)
李某为某公司经理,其妻王某长期休病假在家,夫妇有一儿一女,儿子李甲于1995年与赵某结婚,婚后生有一子李小刚。李甲于1998年车祸身亡。女儿李乙未婚,与父母同住。李某因工作关系经常在外出差,2000年于南方某城市认识了当地的女青年钱某,次年钱某为李某生有一子李丙,李丙一直随母亲生活。2003年李某意外死亡,经查,有现金5万元,银行存款35万元,李某生前没有遗嘱,对于李某的遗产分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1)李某妻子王某可以分得遗产5万元 (2)李小刚可以代位继承其父李甲应得 (1) (3) (2) (4) (1) (2) (3) (4)
王某具有书写能力,为了确保遗嘱有效,王某邀请了两位朋友作证,自己口授,其中一位朋友书写,一位朋友在旁边作证。该两位朋友与遗嘱继承人、遗赠人都没有利害关系。遗嘱完成后,王某和两位朋友都在遗嘱上签字,并注明了年月日。该遗嘱的效力及原因为( )。 有效,因为符合代书遗嘱的有效要件 有效,因为符合自书遗嘱的有效要件 无效,因为王某有书写能力,不能请人代书 无效,因为王某的朋友和王某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证人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缔结合同为目的,以下情形属于要约邀请的是( )。 悬赏广告 自动售货机 商品标价陈列 招标公告
某地产开发商利用已经离职的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与某商业银行××省××支行内部人员串通,骗取银行住房贷款,以弥补断裂的资金链,开发商这种行为在《民法通则》中属于( )。 代理 滥用代理权 无权代理 表见代理
下列4组法律行为中,都能通过代理人进行的是( )。 收养子女、购买房屋、登台演出 购买房屋、婚姻登记、预约绘画 合同签约、订立遗嘱、收养子女 购买房屋、合同签约、处置财产
王某将一台笔记本电脑交给刘某,请刘某帮其销售并约定将销售价格的1%支付给刘某。刘某将该笔记本销售给赵某,在销售时没有提到王某并且告诉赵某说:“这个笔记本是我的。”刘某帮助王某销售笔记本的行为属于( )。 代理 行纪 居间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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